【重要通知】关于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缴费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
在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选择60%、70%、80%、90%、100%、200%、300%档次的,按3425、3996、4567、5138、5709、11418、17127元/月七个缴费基数标准进行缴费。其中,2021年已选择3284元/月最低缴费档次的,2022年1月统一调整为3425元/月,首次缴费前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待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七个档次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并对1月至缴费标准调整月差额部分进行补缴,有关工作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具体标准见附表)
2.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1-6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6375元/月。(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缴费档次
自然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缴费前,可以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未提出缴费档次变动申请的,默认按上一年度档次执行。
自然年度内,有缴费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再次缴费时按照已有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缴费。
三、缴费流程
1.基本养老保险费
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经办窗口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申报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缴费人向人社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人社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2.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经办窗口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申报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缴费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四、缴费渠道
1.微信小程序
登录微信,点击发现,点击小程序,搜索“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提供自助缴费、缴费查询等功能。
2.电子税务局
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dalian.chinatax.gov.cn)或移动端(大连税务APP),提供缴费办理、缴费查询等功能。
3.银行网点
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卡至大连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柜台采用本行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查询缴费。
4.税务窗口
灵活就业人员可至税务窗口采用刷卡、扫码或现金方式缴费。
5.银行批扣
灵活就业批扣签约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足额存入批扣银行卡内,税务机关将进行分批扣费。
五、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因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切换导致2021年不能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期延至2022年1月20日。
2.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因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切换暂停缴费影响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结算医疗费用的,可在2022年1月份恢复缴费当月补缴2021年12月份保费,医疗费用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冲账报销。
3.灵活就业批扣签约缴费人如发生银行卡更换、参保信息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至签约银行窗口作废原批扣协议,重新签订批扣协议。为确保缴费人权益,建议关注银行动账信息及时查询当月扣费结果。
4.新系统上线初期,请尽量通过线上办理各项业务,如确需线下窗口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5.社保费缴费业务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人社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医保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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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